2012年6月1日 星期五

葛拉漢選股法則

葛拉漢認為投資最重要的資訊就是公司的『真實價值』(intrinsic value),而投資人最重要的工作則是正確的計算出公司的真實價值,並在市場價格低於這個真實價值時謹守只買不賣的原則。
以下是葛拉漢最完整的投資十大指標,但葛拉漢晚年承認,可以完全滿足這十項指標的公司越來越少了,因此在查爾斯.布蘭帝(Charles H. Brandes)向葛拉漢請益時,葛拉漢認為只要同時符合價值五法及安全五法中的任一項,即可視為投資標的。

價值五法:
  1. 盈餘價格比率是三A級公司債的兩倍以上。
  2. 本益比低於近五年市場最高本益比的40%,(或本益比低於市場平均本益比10%以下)。
  3. 股利獲利率至少是三A級公司債的三分之二以上。
  4. 股價是有形帳面價值的三分之二以下。
  5. 股價是可立即變現淨值(流動資產-總負債)的三分之二以下。

安全五法:
  1. 總負債低於有形帳面價值。
  2. 流動比率>200%。
  3. 總負債小於可立即變現淨值。
  4. 獲利率近十年達200%(或十年內每年盈餘成長率平均7%以上)
  5. 近十年盈餘成長率為負5%以上年度不得超過兩年。

群益修正版
  1. 淨利平均成長一年及三年平均均大於5%
  2. 平均營益率一年、三年及五年均大於5%
  3. 股東權益報酬率一年、三年及五年平均均大於5%
  4. 負債比率小於50%
  5. 流動比率至少150%
  6. 價格/淨值比小於2
  7.  本益比小於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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